奉节委办〔2008〕72号
中共奉节县委办公室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关爱空巢老人和进城农民工子女
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驻奉各单位:
近年来,我县按照市委大力发展劳务经济的总体要求,转移输出了近23万农村富余劳动力。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形成了空巢老人和进城农民工子女农村留守儿童这种特殊群体。为了切实解决农民工的后顾之忧,促进全县劳务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现就切实做好关爱空巢老人和进城农民工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以下简称关爱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关爱工作作为推动全县劳务经济发展的大事来抓
今年,县委、县政府己把关爱农村空巢老人和进城农民工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的十大“民心工程”之一。做好关爱工作是转变政府职能,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保持广大农村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是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体现党的温暖,政府的人文关怀和以人为本的客观要求;更是推动我县劳务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务必将关爱工作落到实处,要通力合作,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真心实意关爱进城农民工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关心空巢老人的生产生活,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整体推进,分步实施,努力实现关爱工作的基本目标
做好对空巢老人和进城农民工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工作,周期较长,任务艰巨。因此,全县关爱工作要按照统一安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实现对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老有所靠、少有所学、病有所治、心有所依、事有所照、困有所助”的关爱目标。
探索空巢老人管理模式,优化空巢老人生活空间。做好对空巢老人在生产生活、医疗救治、心理慰籍和及时解决特殊困难方面的关爱,让空巢老人寂寞能排遣、生病能就医、困难有救助。
保障进城农民工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城农民工具有相对稳定的工作并购置有住房,其户口正在办理过程中的(有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其子女入学按照 “三对口”原则执行;租借住房居住的进城农民工,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现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用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街道办事处证明),由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学校安排其子女入学。从2008年春季开学起,对家庭经济困难农民工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就读义务教育免学杂费;将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纳入免费提供教科书范围;对家庭贫困的农民工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寄宿学生给予每生每天2元(小学)、3元(初中)的补助,确保进城农民工子女、农村留守儿童不因家庭贫困而辍学,帮助其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按照分步实施的要求,今年全县关爱工作重点是认真调查摸底登记,建立健全关爱对象档案,从中选择重点需要关爱帮扶对象,由党员、机关干部和村社干部、帮乡扶贫单位职工“1+1”结对关爱帮扶。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增添措施,逐步完善各种管理体系,建立形成关爱工作长效机制,将关爱工作纳入各单位工作的办事日程,持之以恒,长抓不懈。
三、突出重点,明确职责,充分发挥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在关爱工作中的职能作用
做好关爱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乡镇要认真调查登记,全面掌握空巢老人和进城农民工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基本情况,建立详细信息档案,安排得力务实的工作人员关爱重点对象,逐户落实关爱责任人,定期随访;要实行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社包户、党员包重点户、乡镇领导包学校、乡镇干部包农村村级小学的“五包”责任办法;要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村民自治组织在维护农村治安稳定中的作用,确保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的人身、财产安全。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要动员空巢老人的左邻右舍、亲朋好友发扬爱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建立“老年人互助协会”、“党团员爱老助小”、“义务助耕队”等自愿组织,切实照顾好空巢老人的饮食起居,帮助空巢老人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切实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的教育,明确其作为儿童、少年监护人的法律责任,提高其教育监护的能力;组织、动员未按时入学或辍学儿童、少年返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发改委、建设部门在小区开发和建设中,要严格按照《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配套建设与小区人口规模相适应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保障本地区常住和流动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担负起对留守儿童教育监护的首要责任,强化教师对留守儿童的情感疏导,完善校内教育管理与校外监管双重责任制,规范家访制度。将进城农民工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纳入公共教育体系,平等享用学校的教育资源。对接收农民工子女的各中小学,按标准合理核定适当增加学校教职工编制。在乡镇政府所在地以及交通方便、适龄儿童较多的集镇,要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逐步扩大留守儿童寄宿面,寄宿条件尚不成熟的学校,要为学生就餐提供方便,保障居住分散的农村留守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政法部门要认真执行《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建立健全治安防范体系,严厉打击危害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严格加强对网吧等娱乐场所的管理,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力度,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加强对农村治安环境的综合治理,坚决打击村霸、宗族势力和对留守儿童的“下暴”案件,保障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要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优先受理、精心办理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的维权案件。凡涉及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的维权案件,一律按法律援助案件免费办理。
卫生部门要为建档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进行免费健康体检,提供必要的卫生保健和疾病防治条件;主动上门巡回医疗,免收挂号费、出诊费,对参保的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因病就医要优先就治。
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关爱进城农民工子女农村留守儿童行动,共同做好“共享蓝天”关爱进城农民工子女农村留守儿童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积极开展“代理家长”、“手拉手关爱留守儿童”、“留守小队”、“一帮一”、“百校牵手”等活动,让农村留守儿童在政府的关怀、集体的温暖、社会的关心中成长。要加快“爱心之家”、“留守儿童托管中心”、“临时家庭”、“亲情联系室”建设,积极开展对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的培训。
交通、安监部门要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加强车站、码头和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为空巢老人出行和留守儿童上学提供方便。尤其要加强节假日期间,对货车、摩托车等非营运载客车辆随意搭载学生的查处力度,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县劳务办要充分发挥其在关爱工作中的指导督促、协调检查的职能作用。要建立健全信息反馈机制,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加强对农村留守、流动儿童问题的调查分析和政策研究,为县委、县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掌握全县开展关爱工作的动态,深入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
四、加强督促,强化考核,确保关爱工作落到实处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以身作则带头实施,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参与。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精心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县级各部门要把关爱工作列为帮乡扶贫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到有措施、有行动、有效果。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关注空巢老人和进城农民工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的生存和发展状况,营造好的社会环境。县电视台、夔州党建、《夔门报》等媒体要开办专栏,强力宣传关爱工作。县劳务办把关爱工作列为今年全县劳务经济工作的考核内容,县委、县政府对关爱工作不落实而酿成恶性事件的责任人,将追究相应责任。
中共奉节县委办公室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26日
主题词:农民工 空巢老人 留守儿童 通知
送:市劳务办,市劳动保障局,市农业局,市移民局,市教委
中共奉节县委办公室 2008年5月26日印
(共印15份) |